快收藏!高频入学咨询问题集锦来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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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6日至5月31日

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

信息采集工作

正式启动啦!

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

小西整理了近期高频咨询问题

一起来了解一下吧!

Q

孩子及父母户均为非本市户籍,目前开具了电子租房发票,但是只有号码没有校验码和代码,如何填报系统?

A: 如果开具了电子普通发票,可以将20位数字的发票号码填写至校验码和代码处。(已成功提交信息的,无须撤销更改,街道以纸质材料为准)

Q

此前开具了电子租房发票,如补开纸质版发票,是否影响网上联审?

A: 无需补开纸质版发票,可以使用电子普通发票作为审核材料。

Q

对于租房发票的收款付款方填写中,收款方是否指的是房东这方,付款方是否指的自己付租金的这方?

A: 付款方为房东,收款方为税务部门,请家长依据实际情况填写。(已成功提交信息的,无须撤销更改,街道以纸质材料为准)

Q

非本市户籍学生,监护人一方在西城就业并有社保,监护人另外一方是无业或灵活就业,没有本市社保,是否符合在京务工的条件?

A: 不符合。申请人(适龄儿童父母)均需提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,且至少一方在西城区务工就业。若申请人(适龄儿童父母)其中一人在本市非西城区务工就业,其在本市非西城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须参照上述条件。具体以街道实际审核为准。

Q

信息采集时,房子是四老的房产,属于老房本,没有最新版本的房产证号,系统中如何填写?

A: 填写“无号”,以能顺利提交为准。

Q

信息采集填报中,何时迁入西城,如何定义?西城区内迁移是否也要点选此处?房户一致选项如何定义?

A: 迁入西城区的时间以户口本页下方栏目内容为准。区内迁移同样算作迁入西城。

如点选“户房一致”,系统将把户籍详细地址自动关联至实际居住地址处,且无法修改。

Q

如房产属于部队分房、集体宿舍等情况,信息采集中与户主关系一栏,是否选其他即可?

A: 是,选择其他即可。

Q

集体户籍在区级审核时,工作证明、实际居住等所有信息,是否仅填写在西城区工作且居住一方的信息即可,另一方可以选择不写?

A: 如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双方在婚姻存续期,需填写监护人双方信息。

如有更多问题

可致电西城区政务服务业务咨询电话

010-66007070

进行详细咨询~

来源: 西城e办事